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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出處: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新聞發佈 2008/12/10


坐月子在中國人傳統的觀念中,是相當重要的。現代的家庭結構中,普遍以小家庭居多,能同時兼顧產婦坐月子及新生兒的照護,就成了一個重要的問題。

現今的夫妻多會選擇產後護理之家(俗稱坐月子中心),來減輕心理跟生理上的負擔,但坊間目前的坐月子中心,每天收費約新台幣(以下同)3,000元起跳至8,000元之間不等,平均一個月住下來恐怕要花上約15萬元,使得收費較便宜的到府坐月子中心這個新產業興起。

除了預算的考量之外,會選擇到府坐月子中心的消費者,還有些是考慮到可以在自己最熟悉的環境裡坐月子,先生也可不必奔波於公司、家裡、坐月子中心之間……等因素。



到府坐月子中心的服務內容

一、住居所、衣物清潔:
簡易的居家打掃大多包含客廳、廚房、浴室、產婦的房間與垃圾的清理;衣物的整理包括清洗、收晒、摺疊,而產婦的衣物(貼身衣物除外),一般來說是使用洗衣機清洗;嬰兒的衣服,則是採手洗。

二、產婦生活照顧:
產後之基本護理,如乳房護理、子宮按摩、協助餵母乳、綁腹帶等;幫產婦準備擦澡用品,如準備薑水或煮藥浴包。

三、產婦之飲食料理:
一天準備三餐,另外也可以準備點心、補品。要注意的是,食材需由消費者自備或可請服務人員代為購買(需自費)。

四、嬰兒生活照顧:
按摩、手腳運動、臍帶護理、洗澡、餵奶以及奶瓶消毒等。

到府坐月子中心調查(詳細表格請見消費者報導雜誌332期2008年12月號)

調查的時間為11月初,調查方式為電話詢問及網頁瀏覽,調查對象為已於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核備的12家到府坐月子服務機構。(資料來源:台北市政府 衛生局http://www.health.gov.tw/Default.aspx?tabid=177,97年10月6日更新)

一、收費:
以服務的時間來區分,可分為一天9或24小時(選擇24小時服務的消費者,需另外提供服務人員房間住宿),如果以30天為基準來計算,一天9小時 的費用介於42,000~60,000元、一天24小時的費用介於60,000~90,000元。9小時收費最低者為7號「苡軒企業社」,收費最高者為3 號「環康國際有限公司」、8號「女人園居家到府坐月子中心」、10號「安禾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」;24小時收費最低者為11號「台北客物業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」,收費最高者是3號「環康國際有限公司」、8號「女人園居家到府坐月子中心」。

二、最短天數:
在調查的對象中,有5家業者表示有限制最短服務天數,包括5號「婦嬰專業到府坐月子中心」、6號「好孕媽咪專業到府坐月子中心」、8號「女人園居 家到府坐月子中心」、9號「心馨到府坐月子中心」、10號「安禾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」,分別為10天、12天、15天。而其他業者則表示,服務天數都可 以彈性,但消費者要注意,費用的計算,就需另外與業者洽談,且多少都會比業者原先自訂天數、價格的平均單價來得高。

三、定金及尾款:
全部業者表示簽約時需要預付定金(有1家業者表示要收取捐款,視為收取定金),收取金額介於2,000元~總價的1/3不等。其中定金收取最低的 為1號「財團法人台灣社區照顧協會」及12號「寶心miss chen專業到府坐月子機構」,最高的是10號「安禾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」(以30天60,000元價格計算,定金至少需付20,000元)。至於尾款 何時給付,業者表示會於簽約時,與消費者約定清楚。另外各家業者對於尾款要交付的對象也有所不同,有的是付給公司或業務員,有的是直接給服務人員,如果是 交給業務員或服務人員,消費者就要特別留意,要求對方做好簽收的動作。

四、要求事先提供契約審閱:
根據調查,在12家業者中,只有2家表示,於簽約當時才可以看契約,分別是1號「財團法人台灣社區照顧協會」及11號「台北客物業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」。其他10家,均表示願意事先提供契約審閱,其中7號的「苡軒企業社」,甚至主動表示欲提供契約參考,這樣的作法,值得其他業者跟進。(至截稿日期 11月21日止,尚未收到5號「婦嬰專業到府坐月子中心」所提供的契約書,另外2號「美舒到府坐月子中心」、9號「心馨到府坐月子中心」及12號「寶心 miss chen專業到府坐月子機構」所提供的資料較似服務內容及報價單的說明。)

五、簽約後,服務提供前欲解約之定金處理:
如果消費者於簽約後,服務提供開始前,反悔想要解除契約,業者會如何處理呢?有3家業者表示不會沒收定金,為3號「環康國際有限公司」、8號「女 人園居家到府坐月子中心」及11號「台北客物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」;有的則是沒收一半定金,共有2家業者,包括5號「婦嬰專業到府坐月子中心」及6號「好 孕媽咪專業到府坐月子中心」;有2家業者則是定金全數沒收,為1號「財團法人台灣社區照顧協會」與12號「寶心miss chen專業到府坐月子機構」。其餘業者則表示:於簽約後,服務提供前一定的天數內提出,就可以全數退還,所以消費者一定要事先詢問清楚。

六、服務開始後欲終止契約:
如果到府服務人員不符合消費者的期望,可以中途更換嗎?根據調查,所有的業者皆表示若有不投緣的情形,都可以更換服務人員,但需要2~5個工作天讓公司調度。不過消費者則要注意,可能會面臨無服務人員可臨時替換的窘境。

如果消費者最後還是要終止契約,有10家業者表示,可以接受消費者終止契約,當中7號的「苡軒企業社」,表示會另外收取3,000元的手續費。而 1號「財團法人台灣社區照顧協會」於簽約時,會收取2,000元的「捐款」,也等於變相收取費用。還有10號「安禾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」,因收取的定金 較高,且規定若已經開始服務,則預付定金無法歸還,所以消費者可能面臨仍然會被沒收高額定金的命運。消費者要注意的是,解約後費用的收取是以實際服務的天 數來計算,無法適用當初談好的優惠價格,所以消費者得要事先與業者約定清楚。


結論:消費者注意應與業者詳細約定

到府坐月子中心與消費者訂約的習慣為「先提出預約申請」,再於預產期2~3個月前簽約,所以消費者在簽約前,不要忘了事先向業者主張契約審閱的權 利,讓自己能充分瞭解服務的內容,並且思考還需要加入哪些需求,逐一記載於契約上,最好要求業者提供每日完整服務的流程表,如工作日誌,可一一確認服務人 員是否已完成應服務的事項。

至於產婦餐食的料理,如果消費者有特殊的調養計畫,也可以要求一併加入契約中。有些業者表示,可以另外協助家人的衣物清洗、晚餐料理、照顧其他子 女等額外服務,消費者也不要怕麻煩,將這些細項記載清楚。此外,如遇到特殊的節日(如過年、中秋、端午)或是假日,還有服務人員休息的時間等,也必須事先 瞭解與約定。

消費者如果有到府坐月子的需求,一定要多方比較各家的服務與費用再決定,也應將所有事項逐一記載於契約中,才可以坐一個既安心、又放心的月子。


Box:到府坐月子服務的範圍與人員資格

業者登記之營業項目若涉及到府坐月子中心業務,依據「台北市政府管理到府坐月子服務機構作業要點」整理出較為重要的部分介紹:

一、服務項目:
不得違反《護理人員法》第二十四條(註)之規定,並以下列之生活照顧事項為限。

(一)產婦膳食之提供及衣物、住居所清潔等生活照顧。
(二)嬰兒之哺餵乳、更換尿布、洗澡、奶瓶消毒等生活照顧。
(三)月子餐或月子餐宅配服務。(月子餐應符合《食品衛生管理法》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相關規定)

二、服務人員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(每年參加健康檢查一次)

(一)保母人員:取得各地方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保母訓練結訓證書,或領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者。
(二)家事管理員:參加政府或民間團體自行辦理或委託辦理家事管理訓練,並取得結訓證書者。

三、其他:

到府坐月子服務機構提供到府坐月子服務前,應先報請衛生局核備,並將服務人員名冊送交備查後,始得執行業務;月子餐或月子餐宅配服務需提供食品製 造作業場所地址,以便管理。於服務時,遇服務對象有危急情事時,應儘速提供必要之處置並送醫治療,不得無故拖延。(資料來源:台北市政府衛生局)

註:《護理人員法》第二十四條:(護理人員之業務)護理人員之業務如下:一、健康問題之護理評估。二、預防保健之護理措施。三、護理指導及諮詢。四、醫療輔助行為。前項第四款醫療輔助行為應在醫師之指示下行之。

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

詳細調查結果表格,請見《消費者報導雜誌》332期第4至10頁「到府坐月子服務收費與解約辦法評比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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